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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节(3 / 4)

。双方小心翼翼,不深究他们关系的性质,也不专意设置阻挡交流感情和思想的篱笆。相互的交往既诚恳自然,又不回避比别人更亲密一些。他们有时一起在学生食堂吃饭,吴仲平显然家境阔绰,常买许多好菜,兰香也不客气地沾他的光;要是她先进教室,总会用自己的书包给他占个座位。

同学们已逐渐发现他们两个关系要好。但没有人大惊小怪。在班上,几乎所有的女生都分别有比一般人关系更要好的男生。这在大学的环境是很正常的。这种关系最后也不一定发展为恋爱或婚姻关系。

最近几天,校园里一片喧闹。不是学校出了什么事,而是因为在西班牙进行的第十二届世界杯足球赛,人们纷纷谈论的是马拉多纳、济科、苏格拉底、普拉蒂尼、薄涅克和闪闪发光的罗西。所有人的目光都投向那个阳光灿烂、海水蔚蓝的遥远的国度。即是在深夜,一切有电视机的公共场所都不时传来洪水般的呼啸声。

一般来说,许多女同学也喜欢足球比赛,但绝没有男生们狂热。

当巴西队被淘汰出局后,许多球迷都互相抱头痛哭。这情景早在预选赛中国队最后一场在新加坡输给新西兰队而失去出线机会时,也同样有过。

孙兰香对这种狂热还有点难以理解——来大学之前,在家乡那些土圪崂里连肚子都吃不饱,谁还关心这种事呢!但她的朋友吴仲平(现在可以这样称呼他们的关系了)却是个十足的球迷。他本人就常踢足球,因此这是很自然的。他硬是把兰香也拉进了这种狂热中。他甚至对她说:不喜欢足球是一种没文化的表现!她尽管对这种说法不以为然,但看了几场后,也有点着迷了。仲平是内行,在旁边不断给她解释各种比赛规则和某个球的妙处。她费了好大劲才弄明白怎样才算“越位”。

这一天是星期六,晚上同样有球赛,上午上课时,许多球迷就有点心神不宁了。

中午吃完饭,吴仲平约她晚上到电化教学楼去看球赛。她答应了他。平时他们一般不去那么远的地方——这意味着,班上就他们俩坐在外系一群学生中间;这和那些谈恋爱的人在街上看一场电影有什么差别?

可是,这又有什么呢!

兰香回到宿舍后,同屋的人都上床准备睡午觉了。这时,有人在敲门。

她顺手拉开门,惊讶地看见,立在门口的竟是田晓霞!

尽管那年她二哥请晓霞在他们家吃羊肉饺子,兰香只见过她一面,但她马上就认出了她。

“姐,快进来!”孙兰香赶忙招呼说。

晓霞看见宿舍的人都睡了,就说:“我不进来了,咱们到外面去说说话。”

兰香看晓霞执意不进来,就穿了件衫子,把门带住,和晓霞走出女生宿舍楼。

来到操场上后,晓霞掏出五十块钱对兰香说:“这是你二哥给你捎的。”

“你去我二哥那里啦?他怎样?他这个月已经给我寄钱了,怎还捎这么多钱!”

“我刚从你二哥那里回来,他都好着哩。”晓霞说着又从提包里拿出一件黑红格子相间的漂亮裙子,说:“这是我给你买的,不知你喜欢不喜欢……”她抬头亲切地看了看她,“你真漂亮!”

兰香不好意思地笑了笑。

一股温暖的热流漫上了她的心头。这不仅是因为她意外地受到了一种亲切的关怀,而是她立刻意识到,这个关怀她的人和她二哥有着十分深切的感情。

“我在省报工作。我把电话号码留给你,星期天就到我那里来!”晓霞从提包里摸出采访本撕下一页,把她的地址和电话号码写在上面,交给了兰香。“我还有点事,得马上回去。有什么事你就给我打电话。我和你二哥一样,不要把我当外人!”

兰香一时激动得不知该说什么。她挽着晓霞的胳膊,一直把她送到校门外,看着她坐上了公共汽车。

晓霞姐走后,兰香已经无意回宿舍去睡觉。她心头荡漾着无比欢欣的情绪,在校门外马路对面那一大片蔬菜地中间的小路上,遛达了很长时间。她不时停下脚步,望着远处高耸入云的广插电视转播塔,将自己汹涌的心绪漫散到浩渺的蓝天之中……孙兰香本没有想到,吃过晚饭之后,又有人来找她。

这次来的是亲爱的秀。在这个大都市里,金秀仍然是她最亲的人。每隔一两个星期,她们总要见一次面——通常都在星期天。医学院离这里很远,中间要换两次车,但两个好朋友好长时不见面,就想得不行嘛!

秀的个子还没长高,可也不算太低。她一直比兰香显胖,娃娃脸上一对水汪汪的大花眼,谁见了都会喜爱的。兰香往往从秀身上才意识到她们已经不是娃娃了,秀的胸部在雪白的短袖衫下高高突起,一头黑发用红绸带一束,瀑布一般披在肩后,满身漾溢着青春的活力和激情。

今天不是金秀一个人来。她还带着一个显然比她们年纪大几岁的男青年。

“这是顾养民,也是咱们县的老乡。医学院三年级学生。”秀向她介绍说。

“我和少平、金波在原西高中是一个班的。”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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